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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全面禁止電子煙! 販售、使用都違法,違者最重罰5,000萬元

菸害防制法已三讀通過修法,未來將全面禁止全面禁止電子煙在內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違者最高罰5,000萬元。
2023/02/09 17:04
新型菸品氾濫!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在短短3年時間快速倍增,未來將全面禁止,違者最高罰5,000萬元。圖/shutterstock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今(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將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待總統公布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依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2.7%上升至110年6.6%,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在短短3年時間快速倍增,因現行法源不足,導致新型菸品氾濫,對青少年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通過後,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路、實體店面及面交)、供應(提供他人使用)、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製造或輸入業者若有製造、輸入、廣告行為,處新臺幣1,0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製造或輸入業者以外之人,若有製造、輸入行為,則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如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處4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製造業、輸入業、廣告業、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則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販賣、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1萬元至25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國健署表示,新法上路後,禁止網路或實體店內展示或販賣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平台業者或電商也不可以刊登或傳播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相關之資訊。國民健康署呼籲,若有「販賣」或「使用」電子煙的人,避免違法受罰,「請別再賣及使用了」。

民眾若發現有違反菸害防制法的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以守護自身及下一代的健康。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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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檔及內容引用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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